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,是需要个体咨询还是家庭治疗
一个孩子的成长,就犹如一颗种子,他生长的土壤环境,以及适宜的气候,还有种植者的浇水,施肥等等因素,都决定了这颗种子是长成参天大树,还是成为歪脖子树。 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,皆源于家庭系统成员之间关系的混乱与扭曲。决定家庭成员关系的动力是"爱的牵连"与"爱的流动"。因为爱,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不可能对另一些成员的疾苦熟视无睹。譬如,在一个"闹离婚"的家庭中,孩子就会"生病",临床咨询案例常见"恐惧,强迫"等症,以此来阻止家庭的分裂。在一个母亲残疾而生活不便的单亲家庭中,孩子从小就会很"懂事",并像"小大人"那样照顾自己的母亲,分担父亲的责任。这就是爱的动力和爱的救助本能。 a. 家庭系统平衡法则 b、家庭系统隔离法则 d、家庭系统补位法则 综上所述,一个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长,与家庭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,一个稳定,良好的家庭氛围,家庭成员间健康互动的模式,家庭功能的正常运行,都至关重要。很多时候,我们心理咨询师不能只是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,而是要追踪溯源,有着全局的观念,从整个家庭系统入手解决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,进行亲子家庭治疗,才是治标又治本。
同样一个家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,都是最重要的关系空间,父母的爱是孩子心灵成长的动力,父母健康的爱,更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。家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,涉及人生价值的方方面面。许多婚姻问题与亲子关系问题,归根结底,是家庭系统出现了紊乱,家庭功能失调。
在家庭或家族系统中,存在一些爱的动力法则,这些法则对家庭成员的关系有着极为隐秘的影响。了解以下这些法则,对于理解你自己的家庭中存在的问题,解决家庭成员之间,亲子之间的关系冲突是非常必要的。
正常的"父、母、孩子"三口之家,父母之间相亲相爱,孩子依恋父母,敬重父母,三人之间的"三边"关系都是"正性"的情感,犹如一个等边的三角形,这是最理想稳固的家庭结构。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出问题,是"负性"情感连接,孩子就会处于"分裂"状态。这种情况下,孩子必须放弃对父母中"某一方"的正性情感——譬如放弃对父亲的爱,以便和自己的母亲保持亲密与认同——以此恢复系统的平衡。这就是家庭系统的平衡法则。
在父、母、孩子所构成的家庭"三角关系"中,最理想的关系是"三边正性关系,也就是"等边三角形"关系。但是,大多数家庭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,因此,受系统平衡动力的影响,"一条边"上的关系出问题,势必引起另外"两个边"的关系调整,而调整的结果往往是"两负一正"的关系,而不会是"两正一负"的关系。譬如,妻子与丈夫闹翻了脸,儿子也会与父亲翻脸,这样才能维持母子之间的好的关系,对于或者儿子选择维持和父亲的关系而疏远自己的母亲。二者必居其一。因为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,同时失去父母的爱,是难以承受的。
你需要记住,在一个家庭中,婚姻关系是关系的核心,因此,改善家庭关系的关键,首先在于改善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,而不是单纯就亲子关系进行调整。
在一个家庭中,不同成员处在不同权利等级上,相应承担不同的责任。其中,父母的权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,他们处在权利的较高位置,并承担更多的责任。父母不仅要履行生儿育女的义务,而且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无条件的积极关爱。但是,父母却没有权利将自己的情感困惑、个人隐私与痛苦展现在孩子面前并要求孩子承担责任,同样的,孩子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解决父母的问题。因此,婚姻隐私或者是婚姻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应该隔离在亲子关系之外。这就是系统隔离法则。
遗憾的是,许多父母都不自觉地违背了这一法则,他们在面临自己的婚姻矛盾或配偶一方的婚外不忠时,不是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哭哭啼啼,就是拉上自己的孩子一同参与对丈夫(或妻子)婚外情的跟踪,或者让孩子为自己评理、甚至贬损攻击另一方,决定"是否离婚"等等。这些做法将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。
c、家庭系统优先法则
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际的"家庭系统"构成的大的"家族系统",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。家庭与家族成员的关系,遵循优先法则,否则,家庭系统中爱的流动就会出现紊乱。家庭系统优先法则为:在一个家族系统中,后出现的家庭系统优先于先出现的家庭系统。一个人先是自己与父母构成的家庭系统中的成员,后结婚生子,有了一个新的"三口之家"家庭系统。依据此法则,这个人自己的婚姻家庭关系应该是优先于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关系。
在同一个家庭系统中,先出现的关系优先于后出现的关系。夫妻婚姻关系是建立一个完整家庭的前提,因为这个关系,才出现了子女,于是有了亲子关系。依据此法则,在一个家庭系统中,婚姻关系应该优先于亲子关系。
如果一个男人违背优先法则,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,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,一旦恋爱结婚组建新的家庭,配偶和孩子都会觉得自己"不重要",由此产生"局外人"的自我感觉,往往难以溶入他的大家庭。难怪对这样的男人,妻子常常抱怨:"我给他说一百句话,还不如他妈一句话顶用呢!"妻子和孩子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关爱,必然导致婚姻危机以及亲子关系发展不良。
另一种违背优先规则的情况,则更频繁地发生在现代社会的独生子女家庭中。婚后有了孩子,于是夫妻中的一方(大多数情况下是妻子)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和情感投注到孩子身上,无暇顾及自己和配偶的情感需要,导致夫妻中另一方的情感需求缺失,孩子被过度关注(出现婚姻危机或者孩子生病),孩子成了夫妻关系中的唯一纽带。这样的家庭,一旦孩子因升学或工作离开家庭系统,就会出现婚姻危机,并可能导致中年后离异。
在一个家庭系统中,孩子父母中的一方因为生病离世、离异、常年不在家或者因"性格缺陷"不能发挥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时,这个家庭中的孩子会倾向于去"填补"或"替代"这个空缺的位置,并发展出与这个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个性特征。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父亲的位置,孩子会发展出较多的父性特质,譬如很会照顾妈妈,很会照顾弟弟妹妹,很会体谅孤独无助的人等等;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母亲的位置,孩子的母性特质会加强,甚至变成一个极为母性的"小妈"。这就是系统补位法则。"补位现象"在离异后的单亲家庭中极为常见。
从孩子心理成长的角度,过度发展的补位现象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,而是一种心理创伤,"补位"同子女的"性心理的发育"和"人格面具"有较为直接的病理关系。如果一个女孩子因为父亲"长年累月"离家在外,而且不关心母亲和自己的情感需要,不关心家庭,而母亲又是一个"没有长大的、依赖型"的母亲,这个女孩会怎么样呢?她会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,逐步发展出某种"男性化的"、"强悍的"、"假小子气"的人格品质(这其实是一个人格面具而并非女孩的真实自我),以保护自己的母亲和承担父亲未能承担的责任。如果情形足够严重,这个女孩完全可能在青春期变成一个同性恋者。
从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,在子女面前,父母责无旁贷地承担其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,成熟稳定地发挥父母的家庭功能,独立处理承担自身的焦虑与痛苦,勇敢坚强做人,快乐轻松生活,才是防止孩子家庭"补位"倾向的根本,才是孩子心理健康成长的先决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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